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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运用多元解纷机制 妥善调处涉疫劳动纠纷

近日,渝中法院联合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批涉及84名劳动者、标的450万元的疫情期间群体劳动争议纠纷,妥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运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案情回顾


      2017年,劳务公司派遣一批劳动者到贵州某建设项目任职,该建设项目是劳务公司承接的重庆某集团公司项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劳务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2020年2月,在项目停工期间,劳务公司人事经理微信通知84名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者不服,多次向劳务公司索要工资报酬和赔偿金等都没有结果,遂推荐付某作为代表向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因案件涉及人员多、金额大,影响范围广,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渝中法院寻求诉调对接,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及时赶赴现场,进行调解。




多方联合,多措并举


经详细询问得知,受疫情影响,劳务公司停工停产,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恶意拖欠工资,且该建设项目属于在建工程状态,停工未完工,还有后续工程款在集团公司。



法官首先进行面对面调解,但劳动者情绪激动,调解难达成一致,经协商后采用背靠背”解法。一方面,安抚劳动者情绪,向其解释疫情期间公司面临的困难,鼓励劳动者与劳务公司共克时艰,另一方面,与劳务公司领导层反复沟通,摸清公司的想法和问题,同时,与集团公司联系,建议把劳务公司后续工程款拿来解决当前工资问题,并为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由集团公司直接代为支付。 

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反复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是明确劳动者工资由集团公司从劳务公司工程款中直接代为支付;二是明确工资支付时间,即:拖欠工资在1.5万元以下的,4月底之前全部支付,拖欠工资在5万元以下的,5月底之前全部支付,拖欠工资在5万元以上的,6月底之前全部支付。调解协议经渝中法院司法确认,给劳动者吃下定心丸。



至此,在渝中法院与渝中区工会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协同合作下,该群体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调解各方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劳动者代表、公司代表表示诚挚感谢,对法官的专业精神给予高度赞扬。

渝中法院长期以来一直将诉源治理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联合其他调解部门积极建设诉调对接机制。未来,渝中法院将继续推进多部门联合调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供稿: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编辑:审管办(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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